第10版(经济生活·财贸)
专栏:经济论坛
九龙海关为何更名深圳海关
海关总署署长钱冠林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海关总署决定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九龙海关于1997年7月1日起更名为深圳海关。江泽民总书记亲笔题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这是对海关工作的亲切关怀和巨大鼓舞。
九龙海关设于广东省深圳市,它是我国内地唯一不按属地命名的海关,这一特殊现象与香港问题有着密切的联系。
九龙海关的前身称九龙关,建立于1887年(清光绪十三年),至今已有110年历史。
通过两次鸦片战争,英国强占了香港和九龙半岛。战后,在港英政府的保护下,鸦片走私活动愈演愈烈,严重毒害中国人民,损害中国财政。1868年7月及1871年6月,两广总督、厘金局及粤海关监督先后在香港外围设卡缉私与征税,引起了港英当局的无理抗议。为了解决争端,清政府委托海关总税务司赫德(英籍)与英国政府会商。在会商中,中、英双方及赫德各有不同的打算:清政府希望能制止鸦片走私,增加税收;英方则企图解除中方对香港的“封锁”,方便其商品倾销中国;受英帝国主义指派控制中国海关的赫德,则企图借此夺取常关(清政府在水陆道和商品集散地设立的海关机构)的征税权,扩大其把持的洋关(鸦片战争后,清政府在对外通商口岸设立的海关)权力,进而影响清政府,为英国的利益服务。在这种情况下,赫德以牺牲中国的权益为代价,与英方取得妥协。1886年,中英两国政府签订了《管理香港洋药事宜章程》,规定由中国政府在与香港的边界地区设立一处洋关,专司稽征鸦片税厘和查缉走私事宜,“九龙关”就在这样的特殊历史背景下建立了。
九龙关建立之初,各边境关卡设在九龙界限街和靠近香港的小岛上,总部设在香港。它是清政府经多方努力,为方便对鸦片贸易的征税与港英当局达成的妥协,条件是九龙关的税务司由英国人担任。1898年清政府将九龙半岛新界地区租与英国。在此情况下,九龙关的边境关卡被迫后移至现在的大铲、盐田、沙头角一带,但总部仍设在香港没有撤回。
1949年10月19日深圳解放。10月21日,宝深军管会接管了九龙关在深圳的缉私总部,深圳边境各关卡同时挂起五星红旗。同日,九龙关香港总部宣布接受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九龙关广大爱国职工在我地下党和护关小组的领导下,在香港宣布起义,并毅然摆脱国民党政权的控制,冒着生命危险冲破国民党海空封锁线,将27艘舰艇驾回广州。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宣布,香港是中国的领土,中国政府不承认殖民主义强加的三个不平等条约。这一立场在九龙海关设置问题上也得到了充分体现。1950年12月14日,周恩来总理签发的《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设立海关原则和调整全国海关机构的指示》,决定设立九龙海关(设在深圳),保留“九龙海关”关名,另在香港设“九龙海关驻香港办事处”。这是一项具有重大政治意义和战略眼光的英明决策,它不仅是保留九龙关的关名,更重要是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维护民族尊严和国家主权的政治主张,也显示了中国政府一定要收回香港的决心。
在香港回归的时刻,更改九龙海关关名,表明在香港问题上中国人民维护民族尊严和国家主权的决心已经实现,特别是不再使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地名作为内地海关的关名,可以充分体现我国政府信守“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庄严承诺,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为保证香港回归后长期繁荣稳定,我国政府按照邓小平同志“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确定香港为高度自治的特别行政区和单独关税地区。因此,在两地海关的关系方面,内地海关将严格遵守《基本法》的规定,坚持“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原则。香港海关向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海关总署不干预香港海关的行政执法活动。在两地经贸往来方面,内地与香港是一个主权国家内不同关税地区之间的对外贸易关系,香港对内地的投资视为外商投资,香港投资者继续享受内地给予外资的各项优惠。内地海关对两地之间往来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将继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实施监管、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禁走私、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内地海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均不在香港适用。在此基础上,内地海关将继续与香港海关保持和发展良好关系,加强业务联系和信息交流,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积极进行行政执法互助。